在法國跨海辦理「台灣補登記結婚」手續及準備流程

 

首先,要告訴大家的是~~「我在台灣也正式申級為人妻囉,是的,雖然去年4月就已經在法國結婚了,但因為沒有回台灣,所以也壓根沒想到我的身份証上的「配偶欄」其實還是空白的呢!!(是說…現在也還是空白的,要等我回台灣換身份証才行,不過我家的戶口名簿上已經即使更新了)~~灑花

 

大約4個月前在瀏覽著「台灣心法國情」這個我們法國媳婦必逛之網頁時,突然看到「台灣結婚登記」這個字眼,當下才想到說對哦,我跟S在法國結婚也登記了,但其實我在台灣還是「單身」呢~(當下還暗爽了30秒,後來才覺得自已也太無聊),於是急忙的繼續往這個主題的文章看下去,發現其實很多法國人妻並沒有做台灣登記這個動作,也許不是十分重要吧,但我又想想,如果到時候我好不容易有機會把S騙回台灣,但卻因為我們在台灣沒登記,所以又必須補辦很多手續的話那他又反悔怎麼辦??又或者是到時候生小孩了,小孩的國籍怎麼辦??…等等的疑問出現了,雖然我不知道在台灣辦了登記結婚這件事會不會對將來有什麼幫助,但直覺就是告訴我說就先辦吧,反正我現在剛好〝很有空〞,除了上法文課之外,其他時間掛在網上也是打糖果罷了,現在不辦更待何時呢???所以…敲板定案,開始準備在台灣的補登記手續囉!!

 

註明(1)我指的「補登記結婚」是指已經在法國登記結婚但在台灣還未登記的流程哦,如果是在台灣結婚要來法國登記的話那就跟我的情況不一樣了,請勿參考!!!

註明(2)我文件準備完後是「直接」請代表處那邊幫我寄回台灣作辦理,所以我以下的說明將以我自已的情況為主哦,若你文件準備好後要自行回台辦理,也是可以的,但最後的處理方式會有點不同哦,請自行參考我以下提供的網頁連結裡的11說明。

 

開始看文章之後又發現很多的類似情況都是有點舊的資料了,所以最後我還是決定先發MAIL「駐法國台北代表處」詢問,首先我要先稱讚一下他們回MAIL的速度非常的快速,而且也很仔細,十分感謝他們的幫忙呢,因為我從準備到最後文件送出約花了快2個月,中間跟他們聯絡的次數多到數不清(電話、MAIL都有),但他們都很熱心的幫忙解決問題,十分的大心,那以下我來簡述一下大概的流程好了:

 

(1)   首先可以先到「駐法國台北代表處」的這個網頁去查詢你需要準備的資料:

http://www.roc-taiwan.org/fr/ct.asp?xItem=81410&ct...

這個網頁提供的資料相當詳細,包含辦事處的地址跟營業時間都註記出來了

 

(2)以我的情況我需要準備的資料如下:(粉紅色字是我的備註)

1.    填寫結婚登記聲請書文件證明申請表è網頁下方有文件表格及填寫說明

2.    外籍配偶須加填中文姓名聲明書表格,驗證配偶中文姓名聲明書,費用13。※ 簽字式樣必需與所提供的身分證件上相同)。è網頁下方有文件表格及填寫說明

3.    結婚人雙方之證照影本各一份(中華民國有效護照、法國居留證、法國護照或身份證等)。  è這個就自行列印,沒啥特別要說明的

4.    申請人繳交最近三個月核發的結婚證明(Copie intégrale d'acte de mariage)正本,結婚證明正本須先經法國外交部Service L égalisation / 57, Bd. des Invalides 75007 Paris T él :0153693828/29 驗證,再由本處驗證(13歐元) è因為我是4月結婚的,之前拿到結婚証明日期早就超過三個月了,所以我又請S再跟結婚當地的市政府重新申請了一份正本,寄來的正本上面會有市政府的開立日期及市章,再將「這份文件」寄到法國外交部做驗證(我記得S也有發MAIL去問,除了這份文件外最好還附張小紙條說明原因),最後由法國外交部寄回來的文件(含外交部驗証日期及外交部的印章)才是要提供給台北代表處的正確文件哦。

5.    法國結婚證明驗證中譯文部分(簽字驗證),可任選下列其中一項:
 (
) 若經由法國法院註冊翻譯師所譯:  
A    翻譯師可親自至代表處於領務人員面前簽名,以示對該翻譯文件負責,規費為13歐元。
B    若翻譯師無法前來本處驗其簽字者,亦可先經法國外交部驗證組驗證過,再由本處驗證,規費為13歐元。
(
) 若是自行翻譯者:
A    申請人可親自至代表處辦理,並於領務人員面前簽名,以示對該翻譯文件負責,規費為13歐元。
B    透過代理人(需看懂中文)至代表處辦理,需準備申請人之授權書正本及身份證件影本一份。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正影本一份,並於領務人員面前簽名,以示對該翻譯文件負責,規費為13歐元 è這份文件為了節省一些花費,我當然是選擇自行翻譯丫,但因為我自已的法文也沒有很好,所以我就在台灣心法國情上詢問看是否有人有中譯文的範本,很幸運的讓我遇到一位朋友願意幫我做校對,而且還可以幫我跑一趟辦事處遞交文件及簽名,真的超感謝的,總之很順利的這份文件也在沒有太多花費的情況下完成了(畢竟當米蟲的自已最大任務就是節流嘛!!);原本一開始我還很擔心翻譯的不是很正確,但後來在跟代表處那邊聯絡的過程中發現其實他們也很熱心的會幫忙先校對文件(我提供所有文件給他們後共校正了2次,而且是非常仔細的校對,讓我遞交文件時很放心),因為原本第一次跟他們通電話時有被告知如果文件不正確的話有可能會被要求回家修改後再送一次文件(這對不住巴黎的我來說,是件很嚴重的事,尤其如果請別人代遞交文件卻沒有準備完善那真的是很抱歉丫…)!!

備註:以支票付款者,抬頭請填寫 B.R.T.F.。辦事處接受在法國境內以郵寄方式辦理,請以法國境內銀行的支票〔支票抬頭B.R.T.F.〕支付( 拒收現金、銀行或郵局的現金匯票〔mandat cash ) è這個部份只要在法國待了一段時間或是有跟代表處那邊聯絡過的人應該都很熟悉了,我就不解釋了。

6.    經由代表處函轉台灣戶政單位辦理結婚登記,結婚文件正本及中文姓名同意書正本將隨函轉至台灣戶政單位。若您需要一份結婚文件影印本留存,請在信件中註明並自行備妥50公克郵資之回郵信封,註明收信人姓名、住址,文件辦妥會直接幫您寄回。 è 文字說明很清楚了,所以也不多說。

 

以上6點共七份文件要準備,再加一個回郵信封,主要我在準備時比較麻煩的就是法文版結婚證明(因為要申請新的一份,然後還要在寄法國外交部認證,很耗時間,所以這個一定要第一順序先處理)中譯文結婚證明(翻譯跟校正時花了我一番功夫呢),其他的文件照著代表處網頁上提供的填寫範例寫基本上就沒什麼問題了,不過真的很建議在文件準備完後先MAIL給代表處那邊核對,這麼一來可以省去你人到現場但卻發現錯誤百出,甚至要回家修改的冏境,而且不只你方便,我想對代表處或其他去辦理事務的人也方便許多吧(不用等很久)!!!

 

以上是我辦理台灣補登記結婚的手續流程啦,201510初開始準備-12月初遞交文件-20161月初收到登記完成文件影本-接著台灣的家人便接到通知換取戶口名簿(我還是跟我老爸登記在一起的),終於算是給了S一個名份,他可開心的吧,接下來希望把他騙回台灣的時間不要太久,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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